杀生,偷盗等恶业忏悔时需用两倍以上的补偿

2015-09-01 藏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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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做过不如法事情的人,要知道这些都有因果,所以要有追悔之心并发愿:今后纵遇命难,也绝不那样做了!之后念心咒忏悔。同时还要翻倍补偿。反之,没有追悔心的忏悔不能清净业障。

以下摘录自索达吉堪布开示:

摘录一

问:我老公小时候穷,偷过东西,但那是为了温饱。从这里我想问,人活着是应以道德为先,还是生存?

索达吉堪布答:这要看人的层次了,道德高的人,以道德为先。

我父母对我说过,我的家乡有一个女人,1961年闹饥荒时,村里人约她去偷牦牛,“这次不偷,我们会饿死的。”“饿死就饿死吧,”她说,“我这辈子最不愿做的,就是对不起良心的事。我三十多了,从来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我不去。”她没去,其他人去了。但她后来也没有饿死。

所以,人的标准不同,高尚的人宁舍生命不舍道德,其他人可能考虑更多的是生存。

问:那他该如何面对曾经犯下的错误?

堪布答:他也好,在座的也好,偷过东西、杀过生、做过不如法事情的人,要知道这些都有因果,所以要有追悔之心并发愿:今后纵遇命难,也绝不那样做了!之后念心咒忏悔。

同时还要翻倍补偿:你偷过一万,有条件了,就拿出三五万做功德;你杀了一百条生命,至少放四倍生命,或出四倍以上的钱数放生……这样补偿了,罪业会有所清净。

摘录二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现在应该如何忏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注疏》里面说:“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如果毁坏过佛像、佛经和佛塔,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说,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以前如果卖过经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且以高价在卖,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这样非常不好!)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然后再忏悔,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

在座各位从小因受环境及教育的影响,肯定造过很多可怕的杀业,有些可能至今还历历在目。为了忏悔这些罪业,我想给大家一些建议:

一、悬挂印有金刚萨埵心咒的经旗,或印有观音心咒的经旗。

二、念诵金刚萨埵心咒和百字明。

三、以前你如果杀过青蛙,以后就多放青蛙;以前吃过很多海鲜,有生之年就多放海鲜。倘若你没有太多钱,也可以劝别人放,数量上尽量超过你所杀害的数目,这是生命的一种补偿。比如,你曾杀过两只狗,今生至少要放生两只以上。这种补偿方式能否完全抵消罪业,我不敢说,但这的确是一种很好的忏悔方法。

二十多年以来,忏悔法是我(索达吉堪布)每天都修的,百字明、金刚萨埵心咒、忏悔文,从未间断过。就说《三十五佛忏悔文》,我每天多则三四遍,少则一遍,再累再忙,拖到再晚还是要念完。因为我觉得,这些修法实在太重要了。生而为人,毕竟还有忏悔的机会,如果是转成旁生或天人,那连念一遍百字明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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