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弘化社 × Hi 陌生人您好! 繁体 热评 目录 说明 返回微博首页 返回到上一页 存储网页 随机浏览 分享微博 「念佛利益,多于诵经拜忏水陆多多矣。何以故,经不识字者不能诵,识字快如流水、稍钝口舌,亦不能诵……拜忏水陆,可例推。念佛则无一人不能念,一句佛号,历历明明灌于心中……如染香人,身有香气,非特欲香,不期然而然者。为亲眷保安荐亡者,不可不知。」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黄涵之居士书一 赞 () 标签TAG 关于堕胎 了凡四训 成语大全 热点资讯 写微博 必填项已用*标注 * 验证码: 返回顶部
写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