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弘化社 × Hi 陌生人您好! 繁体 热评 目录 说明 返回微博首页 返回到上一页 存储网页 随机浏览 分享微博 「神明严察人的过恶,根据过恶的大小消除人寿。过大的削寿十二年,过小的削寿百日。人到寿命终时,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悔也晚矣。要做长寿的人,必须远绝过恶,就像避水怕淹死,避火怕烧死一般。凡曾经犯的,痛改了不要再犯;未曾犯的,切戒了不要偶犯!」辑录《太上感应篇直讲》 赞 () 标签TAG 关于堕胎 了凡四训 成语大全 热点资讯 写微博 必填项已用*标注 * 验证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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