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青法师:法师要能给弟子们修行的教学戒律 不能有颠倒和错误
清师傅:师傅要能把修行的教学戒律准确无误地传授给弟子们。
菩萨四十六岁谏,四十二岁谏,对人无益。
《集颂》:“按律,收徒,教授教导训诫。
知人之不足当有所追求,衣食住行是财富的四大源泉。
以法为供,恨而不违。
如果你放下闲情逸致,就不会被感染。方便的话,就应该制服你。
为了和尚的控制,他生病了,无法请他代替自己。
大家都知道你运气好,你成了教授。
还有这种异端的偷法等等。而且调不过来也不算犯罪。"
这个戒律的前提是你有资格成为一个大师和弟子的良好知识。按照戒律的要求,要收徒。作为一个师父,要能给弟子们修行的戒律,不能倒置,不能出错。要知道对方缺什么,应该补充什么,对方应该追求什么。除此之外,弟子的基本生活资源也要根据季节和地点来提供。
如果因为“讨厌”而做不到以上几点,那就是“出轨”。如果因为“懈怠、放松”而不去做,就会犯“非污”之罪。
如果与以下原因相似,不做不构成犯罪:
1.方便表现傲慢,烦恼等。另一方的;
2.严禁做和尚的戒律;
3.生病和虚弱等。
4.我为了自己的不便,已经委托别人做了;
5.那些不需要师父操心的,是因为知道徒弟有影响,或者自己有因缘;
6.要做的讲解和教学内容,已经教过一些弟子了;
7.本来就是异端,捧邪见偷法;
8.固执,不可调和等等。
3354节选自仁青法师菩萨46光戒《佛教大乘正觉道之戒律、戒相疏义》
文:97su.cn下一篇:盛宴大师:三种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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