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

2016-08-14 佛教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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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佛教解释)

“无常”一词最早出于《易经》,后随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而被纳入佛教术语之中。“无常”在佛教中所体现的观念,是认为世间凡是存在的都是无常的,不是永恒存在、永远不变的。

谓器世间山河大地及一切有为之法,迁流无暂停,终将变异,皆悉无常。佛教从因缘法的角度,说明诸法是因缘生,由于因缘会变异而终将灭坏,因此说无常。

在部派佛教时期,对于无常产生了另一类的解说,强调必须透过刹那生灭中知无常,对此称之为“刹那无常”;或从其相续不断,称之为“相续无常”。

而根本佛教则是认为,因缘生的当下,即开始变异与改变,非刹那生灭与相续无常,而一切事物皆走向生、住、异、灭的道路,与部派之认知有显著的不同。

无常的基本信息

①佛教用语,一切事物是因缘所生,渐而败坏,故曰无常。

②旧称勾魂之鬼:白无常、黑无常|无常小鬼。

③指死去:贫道已力衰弱,无常将至|其诸同志,游历诸国,而或有还者,或有无常者。

四句偈里的无常

《金刚经》对于“无常”的描述,大众皆已耳熟能详:“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经中对于“无常”的描述是有设定范围的,指的是“现象界的一切有为法”。 读者切莫因这四句偈而说“一切万法皆悉灭坏无常”,而堕落于断灭空见而不自知。

无常的分类

无常依其变化的速度,分为“念念无常”与“一期无常”两种。在世间所有事物中,变化速度最快的,莫过于我人的心念,心念的生灭,刹那不住,比闪电还要迅速,因此《宝雨经》形容心念如流水,生灭不暂滞;如电,刹那不停。

说一切法无常即堕断见

将一切法执为无常者,即堕断见。 因为“一切法”有二种,谓有为法、无为法。有为法指的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器世间山河大地等。无为法指的是涅,涅“非常非非常”。了知这个道理,是名正见。

意识无常

佛于阿含诸经中开示:“意界与法尘为缘而生意识。”意界乃意识生起之俱有依,意识现行的必要条件。可见意识必须藉缘而生,有生之法终必坏灭,是无常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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