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行人如何对待儿女婚嫁问题

2014-06-09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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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今之儿女婚嫁,一本于自主,只可随他去。否则彼等后来或有怨言。然虽云无怨言,一旦情爱稍歇,则离婚别配者,不知有若干数也。国家将兴,必从伦纪上振兴。国家将衰,必从伦纪上废弛。伦纪不讲,说什家教。家教既无,国岂能有贤人乎。此吾国之一大不幸也。儿女事若了,当令彼自作主张,以撑自己之新场面。吾人专心念佛,以修自己之旧法门。则彼此各适其适。庶不至因过虑儿女事,以误自己生死大事也。

【译文】

今天的年青人婚嫁大事,完全都是由年青人自己来做主,只好随他去了。否则他们后来或者对于父母有怨言。虽然没有怨言,年青人一旦情爱的激情稍稍平息,便会离婚重新追寻配偶,这样的人,不知有多少啊。丝毫也不考虑父母的感受和对于家庭社会的责任。

国家将兴,必定是从伦理纲纪上振兴而来。国家将衰,必定是从伦理纲纪上荒废、败坏而来。伦理纲纪不讲求,还说什么家教?家教既然没有,国家岂能有贤人吗?这是我国的一大不幸啊。儿女的终身大事要想完结,应当让他自作主张好了,让他支撑自己的新排场。我们只要专心念佛,来修自己的旧法门。这样彼此各得其所、相安无事。才不至于因为过份考虑儿女的终身之事,而耽误自己了生死的大事。

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慧海居士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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