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敏上师 智敏上师 × Hi 陌生人您好! 繁体 热评 目录 说明 返回微博首页 返回到上一页 存储网页 随机浏览 分享微博 以前有一个人,他家里有《大般若经》,《大般若经》在当时是很昂贵的。那人后来生活艰难,就把《大般若经》卖了作生活费,后来感得地狱的果。他自己所有的经,卖了钱来吃饭,尚且要下地狱,那我们赚钱,更不行,所以说绝对不能把法宝作为货物营利。所以我们流通经典,只能取成本费,不能营利。 赞 () 标签TAG 关于堕胎 了凡四训 成语大全 热点资讯 写微博 必填项已用*标注 * 验证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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