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在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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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大宝法王噶玛巴开示:「菩萨戒」的十八个戒条

大自在护生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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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最普遍流传的说法,就是「菩萨戒」的十八种堕罪,这是从《方便经》、《菩萨地》和《虚空藏经》归纳而成。


想要领受「菩萨戒」的法友,希望将来可以好好瞭解这菩萨的十八个戒条:


第一个堕罪:为了得到名闻利养而自赞毁他。


第二个堕罪:因为吝啬而不肯给予他人佛法,或者是财宝。


第三个堕罪:不肯原谅别人,不肯接受别人忏悔,对别人过错怀恨在心。


第四个堕罪:捨弃大乘法。


第五个堕罪:抢夺三宝财物,意思是抢夺佔有那些供养三宝的财物。


第六个堕罪:捨弃正法,也就是谤法。


第七个堕罪:伤害僧众。


第八个堕罪:造作五无间罪。


第九个堕罪:生起邪见,最主要就是譭谤因果。


第十个堕罪:毁坏国家、城镇等等,这种是国王与大臣容易犯的堕罪。


第十一个堕罪:对于不适合听闻空性的人,向他们讲说空性法。


第十二个堕罪:令人毁退无上道,意思是对于一个正在寻求菩提果位的人,你告诉他说:「啊,你不需要去这么做,这样太辛苦了,你要花很多劫的时间修持…」等等,让他放弃追求菩提佛的果位,使他退失了信心跟道心。


第十三个堕罪:让别人捨弃「别解脱戒」,譬如跟一个二乘的行者说:「啊,『别解脱戒』不会带领你证悟佛果的。


第十四个堕罪:轻视二乘,意思是刻意去轻视那些持有二乘见解并且修持二乘法的人。


第十五个堕罪:欺骗别人说自己证悟了空性,妄说自己证悟了空性。


第十六个堕罪:又是提到侵佔僧众的东西,但和第五条有些不同,这裡是说将供养在山上闭关实修者的财物,用在闻思的佛学院当中,这也是犯戒的。


第十七个堕罪:刻意伤害僧众,制定对他们不利的法律或规矩。


第十八个堕罪:捨弃「菩提心」,和捨弃众生的意思一样。


以上就是菩萨的十八种根本堕罪。


至于我们要如何持守?


如何谨慎不违犯?


希望各位以后有机会多去读诵,多去瞭解而修持,我在这裡也没有办法讲得太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噶玛巴 邬金钦列多杰

《菩提道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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