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福善案,祸淫案(十四)

2019-11-29 戒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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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善案

明朝松江县书生沈鸾,人到中年时尚无子嗣,家里贫困,在外教书。一天夜里回家,路遇大雨,到家家门已关。他听到屋里有少女说话的声音,隔墙一问,妻子说是邻女怕自己寂寞前来做伴。沈就没让妻子开门,自己冒雨去道院借宿。那夜,沈鸾梦见玉帝给他两条彩带。醒来才半夜子时,雨过天晴,月光照到殿内,光辉四射,五彩夺目。后来生下文系、可绍两个儿子,都考取了功名。

祸淫案

明朝玉山县书生王某,在母亲丧期结婚,约定七期满后同房。王某夜里睡在母亲棺材旁,新娘睡在房中。黑夜听到叩门声,婢女说新郎来了,新娘就开门同睡。五更(凌晨)那人就匆匆离开,说:“怕外人知道说我不孝。”几夜后又问新娘嫁妆,新娘说:“准备添衣的现金八十两,还有其他金银首饰等都放在小箱子里了。”来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复返。七七满后,王某办酒成婚。在谈话中,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来的不是丈夫,自己已被贼人欺骗了,顿足痛哭,痛不欲生,回去告诉父母亲后,就上吊自杀了。在新娘下葬的那天,王某送棺到墓地,突然雷电交作,一人骤然被摄跪在棺前,原来是王某的堂兄,手捧金银首饰,被雷电当场击死了。尸首破碎,血肉横流,一城的人都惊呆了。这是正德九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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