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放生文》:嗜鸡偿报

2016-10-23 放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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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先生笔记上记载:河北新镇县文安城王氏的姨母,曾经叙述一段事迹说:“当我未出嫁时,有一次坐在度帆楼中,远远望见河边靠岸一艘船内,有一坐官家中年妇人,伏在窗口痛哭,许多人聚集围观,这时我妈妈开后门也往探看。原来那妇人是某知府夫人,中午在船上熟睡时,梦见她去世的女儿,被人捆缚抓去宰割,女儿惨痛呼号,夫人惊骇而醒,女儿惨叫声还仿佛在耳,回想梦境似乎发生在邻舟中,即命侍婢前去探寻,发现邻舟正在宰杀一猪,血流注入盆中,尚未流尽,梦中女儿被人用绳绑住双脚,用红带绑住双手,察看那猪,前后足被绑的情况完全相同,于是确信该猪必是她的亡女转世的,因此悲痛至极,几将昏绝,于是照价赎回尸体埋葬。”

听她同仆说:“该女孩十六岁逝世,在生时,性情温柔和顺,只是爱吃鸡肉,每天定要特别为她烹煮,若一餐没有鸡肉,便不吃饭,每年为她而宰杀的鸡,多达七、八百只,除此嗜好外,并无其他恶行。如今遭此恶报,定是杀业太重的原故。”

按佛说杀业深重的人,果报是堕入地狱,地狱罪报完毕,然后投生畜生道,冤债相遇时,一一偿还,称为华报,假若不得佛力超荐,一生两生,未必能脱离苦趣,真是令人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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