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等于口业

2016-03-27 更多文章

Hi 陌生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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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公布。《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这表明,以后网民再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可能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了。

自从有了网络,无意中就成了某些人发泄的平台,有些人总喜欢在网上东家长西家短乱说一通。除了发泄自己的不满,还爱攻击别人,爆别人的隐私,给别人的生活造成困扰。虽然这种行为可能构不成法院规定的诽谤罪,但是,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做,是给你自己造下口业了。

不要以为在网络上乱说话不会造下口业,其实,在网络上说坏话,跟现实中的口业一样的,你都要受到报应。说脏话的人痰多,容易口臭;爱说刺激的话的人容易牙疼,而且口腔容易溃疡;爱说绝话的人往往断绝自己的路,灾难多,没有机会;爱说大话的人往往没什么能力;爱发牢骚的人,这一生命特别地苦;喜欢争辩的人,自己将成为是非人物,没有好的命运;爱说狠话的人容易招来横祸;说话不留余地的人遇着灾难、困难,将无法化解;喜欢让人夸的人,自己事业上往往很难得志;喜欢溜须拍马的人,最终让人出卖……

在网络上,也要跟在现实中一样,口含莲花,多说一些让人喜悦的话语,种下善根,你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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