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真正该做的是施财还是施法?

2015-09-28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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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守培法师,1884年出生,10岁在村中首遇三宝,求出家得遂。少年起便独守寺庵数年。1903年受具足戒,苦阅经书,后至镇江金山寺参禅三年。1911年起行脚参访五台、峨眉诸山,1915年任镇江超岸寺住持。1921年闭关自修。为挽救佛教衰微,培育弘法人才,于1925年在超岸寺创办玉山佛学社讲授诸经。1938年起为剃度恩师守孝3年,后常往来于上海玉佛寺等处宣讲经论,与印光法师、兴慈法师合称为“三大师”。1955年圆寂,世寿72,僧腊63。遗著有《大乘起信论妙心疏》、《楞严经妙心疏》、《唯识三十论释》等。

守培法师

出家人真正该做的是施财还是施法?

佛徒教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布施为第一波罗蜜。今日社会上行慈善者,施财施物,施衣施食,救济贫穷困苦者,皆受佛教教化而来。不受佛教因果报应之教化,而肯行布施者未之有也。曾见新学者,见他人以一铜币与乞者,犹谓与之不当,况肯自将财物施人乎?

今之不信佛教者,责佛徒不行慈善,其不知佛教之慈善,行之早矣,天下之慈善多是佛教产生。不过是直接教人自行布施,救济贫苦,买放生命。不同其他,集施者之财物,行自己之慈善耳。

慈善事业,施医施药,施衣施食等,这是富豪长者,在家学佛之事,非出家的生活。吾佛及诸弟子,出家后,只行法施,不行财施。以功名富贵,妻室儿女,身外所有,皆舍尽故。至于寺庙财产,乃檀那供养三宝之物,僧人专擅布施,理所不许。若作他用,尤加罪过。总之出家的志趣,不在利人之身,而在利人之心。观夫古之道学之志趣,亦与常人不同。

文:守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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